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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龙岩二中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站房修缮费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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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龙岩二中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站房修缮费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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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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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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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我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简称“国控空气站”)的安全隐患,确保站点稳定可靠运行,根据局党组会研究,现就龙岩二中国控空气站点站房修缮费用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服务参数、服务内容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如下
1、询价项目名称:龙岩二中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修缮项目。
2、询价项目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3号。
3、询价项目服务内容:龙岩二中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修缮项目,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规范(HJ 655-2013,HJ193-2013),主要对该监测站点站房屋顶进行修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32㎡;站房房顶应为平面结构,坡度不大于10°;房顶承重应大于等于250kg/m2;屋顶材料采用大波瓦(426型材质),屋顶支撑骨架采用镀锌方管50×100(厚度2.5mm以上),屋顶四周需用彩钢瓦包边(426型材质)并安装不锈钢护栏杆(304型材质,间隔内空不超过12公分,栏杆总长度为23m以上,栏杆高度不低于1.2m);屋顶需在原位置预留采样管安装孔;屋顶需防水处理,对施工质量、屋面防水质量负责,并要求对原有的铁棚和围栏进行拆除和清理。报价人需提供设备或材料的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
4、询价项目工期: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具体以询价人通知实际开始施工时间起计。
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6、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万元(含税)。
7、保密: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对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询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询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询价人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询价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服务的经验。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三、获取询价相关资料办法:项目相关内容要求参见本公告要求,也可在2022年10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向我局咨询(需现场了解情况的,我局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现场查勘)。
四、报价及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下午17:30。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清单用A4纸(一式贰份)并加盖公司印章密封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科技监测科),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询价结果的确定
1.成交供方: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2.中标人在收到询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天内,应派代表与询价人联系,商议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科技监测科
联系人:麻伟斌
联系方式:0597-2285881
电子邮箱:kjf0597@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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