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锦州滨海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单一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升级、不动产上报程序及登簿日志接口改造、不动产平台一网通办深入对接系统开发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综合各专业人员意见,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滨海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开发单位。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22号)、《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通知》(锦营商小组办发〔2022〕6号)工作要求,基于锦州滨海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升级、不动产上报程序及登簿日志接口改造,以及不动产平台一网通办深入对接系统开发等工作,必须满足信息平台开发一致性要求,符合"辽宁《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规定,只能从原有供应商购买,无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情况,建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12、13层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任宝成、李春杰、王红岗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地址:锦州市滨海新区
联系电话:0416-357291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穆先生
联系地址:锦州市滨海新区
联系电话:0416-358117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电话:0416-358538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