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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溪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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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三溪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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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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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溪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155001
项目名称
三溪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题
三溪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人名称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刘静
联系电话
8134148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4栋10楼
联系人
黄可欢
联系电话
0756-2605903
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项合同价款支付第2点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①预付款修改为:
①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交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不低于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担保(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支付预付款为建安费暂定总额(不含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期进度款开始平均分四期等额扣回。如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预付款,则当期剩余部分预付款延至下期进度款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项合同价款支付第5点修改为: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珠规建建规〔2017〕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珠建市2019第36号)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珠建市〔2021〕12号)要求。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的格式及内容与招标人、监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每期缴存当期支付进度款的19%至工资支付专户。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5项造价调整方式中建安工程费结算公式、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的结算方式修改为:
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部分[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商洽(含签证)]×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材料费价差+人工费价差-招标人确认的违约金。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结算方式: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商洽(含签证)]×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材料费价差+人工费价差-招标人确认的扣罚金额,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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