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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00:00:00 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小中大]本页[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5线林东至下伙房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05线林东至下伙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9〕567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05线林东至下伙房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0〕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授权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PPP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采购、合同谈判与签约、监管、考核和移交等相关工作。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以左政纪字〔2020〕91号批准进行社会资本投资人采购招标。采购人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并对社会资本投资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305线林东至下伙房段一级路建设项目,起点位于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南侧前进村,项目起点与G303线K850+820平交,本次建设采用平面交叉,经苏家营子、池家营子、红卫庄、林东北桥、十三敖包村、丰水山村,终点止于碧流台镇下伙房村北,终点桩号K51+658。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
本项目路线全长51.658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共设收费站1处、养护道班房1处、治超卸载点1处、停车区1处。全线项目投资概算金额为154851.0000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为150631.032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219.9680万元。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2022年交工,总工期计划3年。
2.3招标范围
国道305线林东至下伙房段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3.2资质要求
社会资本投资人可以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的企业;也可以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社会投资人,不具资质的社会投资人也可以联合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如不具备施工资质的社会投资人中标,则组建项目公司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企业净资产5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以投标人或联合体每一成员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为准;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以公司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③投标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累计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材料为准)
3.4企业信誉
①社会资本投资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②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
③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
④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社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三家。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在中标后,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时限履行后续相关程序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黑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1其它要求
①项目资本金为46455.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出资为资本金的10%,为4645.5300万元,以部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为资本金的90%,为41809.7700万元,资金为社会资本方的自有资金;
②本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中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为253827741元,确定为中标人的社会资本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且在投资协议签订前将土地使用及征地补偿费253827741元以现金的方式打入实施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在签订投资协议之前,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两阶段施工图设计预算批复投资10%的履约保证金,暂定为5000万元。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③签订投资协议后,30天内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在巴林左旗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采取分期注入的方式,即:第一期,项目公司成立后,30天内社会资本方应当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注入项目资本金总额的三分之二即27873.18万元,其余三分之一部分要求社会资本方以净资产作为抵押(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第二期,待项目“两评一案”及相关数据录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中心”(PPP库),并经国家财政部审核通过、公示完成后,60日内社会资本方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注入剩余三分之一的项目资本金即13936.59万元。不能按时间要求注入项目资本金的,按照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投资协议。采购人将与排名第一的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如达成一致,则该社会资本方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如采购人未能与排名第一的社会资本方达成一致,可与通过详细评审的社会资本方按排名依次按规定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最终与采购人达成一致者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如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金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采购招标结果排名依次谈判确定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第11项:其他要求的②和③条款进行履约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从已经缴纳的征地拆迁补偿费中以现金形式扣留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不计银行利息退还给中标社会资本方;
⑤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必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⑥中标的社会资本方需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前期所有费用如可研编制、土地预审、初步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等费用支出,总计3500万元;
⑦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重新采购招标的最高总投资控制上限为两阶段施工图批复的预算总额,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亿肆仟捌佰伍拾壹万元(¥1,548,510,000),严禁突破,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采购招标投标报价主要控制指标为投资收益率最高为6.5%和建安费下浮率最高为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资收益率和建安费下浮率不得高于主要控制指标的最高上限,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投标企业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7号)》执行疫情防控。投标企业人员严格按照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实施精准管控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fad08ec8-ab6d-48e5-9c74-51a6aedee717&categoryNum=008)。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资料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无需亲自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只需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确认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并电话确认。邮箱地址为:534632509@qq.com。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8日17时30分。(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为准,超出时间的无效)
4.3投标人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4室(产权交易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转账)或转账支票形式。
提醒:请投标人及时查阅获取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疫情期间有关通知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赤峰市(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疫情防控举报电话(http://www.chifeng.gov.cn/contents/7/154279.html)。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契丹大街西段
电话:0476-7868900
邮编:0254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契丹大街西段
邮政编码:025450
电话:0476-7868990
传真:0476-7868800
联系人:秦先生、王女士
交易中心: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
电话:0476-7866605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13274763711、0471-3683449
传真:0471-3683449
联系人: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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