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夏港街穗港智能制造合作园区党群服务中心LED屏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HWCG20201123
项目名称:夏港街穗港智能制造合作园区党群服务中心LED屏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LED显示屏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LED显示屏
政府
采购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正式通知可以进场安装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0%,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3.剩余的 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一年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方式:现场领购招标文件。领购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20-8251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020-87543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工
电话:020-87543323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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