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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17: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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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2021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1-Y-C-002-001号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21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肆拾捌万圆整(¥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为苏州工业园区提供最严格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咨询服务。
(二)工作内容(所有咨询服务工作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满足上级文件规定和要求)
1、取水许可审批监管
对工业园区2021年度批复的取水许可审批项目以及保有的自备水取水户进行监督检查。
2、节约用水审查与验收监管
对工业园区2021年度的节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饮用水水源地自评估
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自评估,包括水源地概况及供水格局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最终成果需包括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的自评估报告。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按照合同的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1 日至2021年01月 28日。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免费。
注: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 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2 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的整体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故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苏财购告〔2021〕1号关于明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相关事项的通知。
5、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华喜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联系方式: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娟、孙健
电 话:0512-6520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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