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今年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报表。 5)近3年内至少承接过1个就餐人数1000人(含)以上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信誉良好,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问题及消防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项目经理须具备2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且独立担任过国家机关或企、事单位团餐项目管理经理的职业经理人;厨师长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书。 注:要求项目经理是供餐方派驻员工(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近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厨师长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提供个人履历。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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