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background: white;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交纳方式为: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或按规定交纳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交纳凭证。
C.或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执行。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报价得分10分,商务标40分,技术标5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一、报价得分(10分)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4.382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加0.5分,最多得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二、商务标(40分)
1、人员配置(20 分)
(1)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的加2分,同时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的加2分,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成员包含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等6个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个专业可得2分,最高得12分。(需提供拟派项目成员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类似业绩(10 分)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给水或排水管道项目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给水或排水管道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技术实力(10 分)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给水或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
(2)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省级及以上的给水或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时间以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正式发布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标(50分)
(1)现状评估及问题分析(12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理解程度,包括对项目背景、建设需求、建设内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分析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12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12分,良得8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2)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10分):根据投标人对总体设计思路正确性、技术路线合理性进行打分,包括国家和地方要求和需求,设计目标、设计对策或系统方案、实施方案等。本项最高得10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3)方案比较(15分):根据投标人技术标设计方案进行打分,是否提出多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全面?针对性如何?本项最高得15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4)经济指标(5分):根据投标人技术标经济指标进行打分,是否内容详尽,投资控制良好有效;经济指标合理,符合本地建设市场实际情况。本项最高得5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5)设计质量保障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设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打分,是否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明确人员组织保障、质量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本项最高得4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6)后续服务(4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承诺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包括疫情期间24小时内快速到现场服务,有明确的响应时间和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现场服务水平等。本项最高得4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评分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获奖证书、奖项、人员证书、合同等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2、提供的证明或评分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不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二)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元后登录 八、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7月5日00:00至2022年7月11日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6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6、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1-85032867、85026045)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