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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的张家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的张家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
张财采计[2025]024
委托代理编号:
GDZBCG-2025-003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预付款: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日历天)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þ成本补偿 þ绩效激励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 元(备注:根据张政办发〔2024〕21号文件规定,采购4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因系统设置银行转账额度不能少于1元钱,需缴纳1元作为保证金)。
þ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金额的10%;中标、成交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成交金额的差额;
þ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10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包名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500000.00
张家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0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
1.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
2.本项目设置保留价(底价),根据报价情况,将不高于保留价的报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不足3个中标候选人的,按实际个数推荐。
(1)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未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而被取消资格后,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按照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一个减价幅度的报价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不接受此成交条件,第三中标候选人同意按照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一个减价幅度的报价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若3个中标、成交候选人均不接受此成交条件,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起始价
(元)
保证金(元)
报价(减价)幅度(元)
备注
张家界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500000.00
1
5000.00及其整数倍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联合体响应。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日08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118.254.33.93:29090/p{**tal/index)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子午路220号(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其他交易平台,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118.254.33.93:29090/p{**tal/index)”上传投标文件。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项目
(1)联系人姓名:邹纯意
(2)电话:0744-8260901/13974471171
2、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2)地 址: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沙堤新院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3407447518
(6)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号
(3)联系人:邹纯意
(4)邮 编:427000
(5)电 话:0744-8260901/13974471171
(6)电子邮箱:7548206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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