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信息集团酒店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XFD2022-27信息·未来酒店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其他类型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85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海鲜,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0万元。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果蔬,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0万元。
合同包03: 项目名称:肉禽,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0万元。
合同包04: 项目名称:调味品,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0万元。
合同包05: 项目名称:冻品,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30万元。
合同包06: 项目名称:高档品,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0万元。
合同包07: 项目名称:烘焙物品,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02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03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04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05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06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包07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本项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信用承诺制”。描述: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信用记录要求 :
3.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3.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他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2-10-28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200元;合同包02人民币200元;合同包03人民币200元;合同包04人民币200元;合同包05人民币200元;合同包06人民币200元;合同包07人民币200元;
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前台联系人及电话:范小姐0592-6055835 传真:0592-6083629。获取招标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19楼1901~190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邮编:36102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10-31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10-31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其他
1.人民币200元/合同包,邮寄费到付。2.本项目每个合同包均评选三至五位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诚毅支行,
账 号:35150110861100001368。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4.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八、监督部门
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信息集团酒店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5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2号楼19楼1901~1903单元
联系人:周工,李小姐
联系电话:0592-6218154,0592-608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