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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麻镇工业园区五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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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大麻镇工业园区五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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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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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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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镇工业园区五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桐乡市大麻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大麻镇工业园区五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二次),建设地点在大麻工业园区。计划投资约382万元,工期要求:6个月,计划于2023年3月竣工验收。该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大政招(2022)42号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及工程施工
二、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交付符合发包人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类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类市政行业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类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类(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2)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或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法流程的>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可以为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自有人员。
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或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5)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桐乡市大麻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3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郑工0573-88902125。
六、所有投标人一律戴口罩,凭二码一记录(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则需提供嘉兴市医疗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监测阴性报告,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不得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后,不要求投标人留在开标现场,开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在公告媒介网站公示。
七、联系方式:桐乡市大麻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0573-8849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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