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0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森宝电器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由我司负责组织实施招标的广州森宝电器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0327)于2021年2月2日在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第6条:
原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二、原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第8条:
原文: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现文:删除。
三、更新《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控制价的内容相应修改。
四、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不符的,则以本招标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附件:
补充公告20210202.pdf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修正版)20210202.pdf
补充公告2021020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