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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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1)0311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29541.72元
最高限价:1229541.7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1229541.72
1229541.7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5.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1-81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1)0311号
5.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派出所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
5.4工期:10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图纸答疑的全部内容。
5.10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包)。
6、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可为同一人)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任意3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注:以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查询专用章的查询结果或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材料扫描件: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至3.10条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02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以磋商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3.8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3.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935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区6号楼2单元2017室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258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258988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2021年06月21日
采购文件免费查看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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