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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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南阳镇石门沿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就本项目(水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阳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浆砌石护岸455米,新建五段人行栈道,共计2.44千米,铺设DN110集污PE管1.45千米,新建62.7平方米砌体结构公厕1座。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00481.86元。(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答疑文件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6、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1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上传官网彩色截图);
8、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3月03日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00元(柒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3日0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1年03月03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2021年02月0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南阳镇
联系人:李勇
电话:138725666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东方大厦9楼
联系人:郭启福
电话:15872678767
202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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