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必须提供)
3.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下列资料:(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提供从事康复医疗行业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提供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提供以上协议或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以上第3条要求要符合“一点一证”原则,康复场所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注册地点一致。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本级(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
联系人:费雪霆
联系电话:0517-83708101
单位名称:苏河众城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171C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36753283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36753283
附件:
清风截图PDF.doc
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JSZC-320891-SHZC-G2025-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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