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至集安国家高速公路吉林省桓仁(辽吉界)至集安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6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47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社会资本出资、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集安市大路镇、凉水朝鲜族乡、榆林镇、麻线乡、集安市。
2.2项目规模:全长57.801公里,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至集安段起自集安市大路镇挂牌岭(辽吉界),接拟建的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辽宁段,止于山城子村,接已建成的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全线设置大路、榆林、太平、集安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预留集安西互通式立交。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共设特大桥1329米/1座、大桥6456米/23座、中桥1107米/17座、小桥63米/3座、涵洞共61道、隧道15526米/10座、互通立交4处、分离立交3处、天桥1处、通道11处。设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14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3处。
2.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72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即HJZJB01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房建等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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