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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劳务协作招聘会及校企合作交流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2021年劳务协作招聘会及校企合作交流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15
详细内容:
371912291@qq.com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2021年劳务协作招聘会及校企合作交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6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6360

2.项目名称:2021年劳务协作招聘会及校企合作交流项目

3.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4.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2021年劳务协作招聘会及校企合作交流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法人单位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法人单位出具的表明对该公司参加的投标活动所引起的及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切责任,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无论该授权是否存在瑕疵均视为法人单位应当承担上述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接受转包、分包(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5日12:00:00至2021年1月26日9: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6日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入口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系统登录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月21日17:3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质疑咨询电话:0755-2396238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704

联系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0755-8213290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

联系人:石磊易久琳

联系电话:0755-2396238423906834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0755-83203022-805/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0755-83203022-808/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磊易久琳

联系电话:0755-2396238423906834

八、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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