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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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教育新学区一期项目一批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赞皇县教育新学区一期项目项目已由赞皇县行政审批局以赞行审复【2020】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赞皇县教育新学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赞皇县教育新学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赞皇县教育新学区一期项目一批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 具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中级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②监理员:3人,初级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同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必须同时在三个平台上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2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投标。投标文件均需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到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相关业务不能办理。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84222916、66635531。
6.4 未在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登录 E 招冀成平台、下载与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现场或在线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潜在投标人如未在“E 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6.5 未在注册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再点击“关注项目”,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关注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8.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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