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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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9212008270001-BA-001
1、招标条件
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
2.2工程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包括商务办公大楼区、交易加工区、仓储物流区、不锈钢主题公园区等功能,建筑面积约400000O(最终以实际设计面积为准),包含①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善并深化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方案、总平面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场地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建筑平面优化等。图纸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施工图,所有水、电、路、气、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全套配套方案和施工图纸)以及项目全部勘探成果,设计成果文件须确保通过地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和审批;②中标设计单位完成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除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外的相关配套专业工程设计方案【装饰、钢结构、空调、智能化、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亮化)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各类专业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相关设计】;③中标设计单位须对响水县不锈钢交易市场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如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亮化、钢结构、室外场地道路、综合管网、配套景观、亮化及配电工程等涉及本项目一切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质勘探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审查工作;⑤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2.4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2.5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设计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善方案设计;地质勘探服务完成后5个日内完成桩基图设计,要求满足桩基施工要求;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本单位注册;
3.4参与本次设计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牵头。
3.5.1如投标人不具备3.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②联合体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须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③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牵头,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⑥联合体各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6其他要求:
3.6.1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2016年01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设计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0O的建筑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上述指标,则投标时还须提供能反映上述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须确保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全面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3.6.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6.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5.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5.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5.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果有)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07月-2020年12月或者2020年08月-2021年0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3.8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投标时不作要求。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4.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银行存款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所有图纸完成图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9、工程付款:
交付全套图纸且完成图纸评审结算后15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7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后15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30%。
10、其他说明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0.1、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3),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交完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出示身份证的或投标人信息登记表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代表须是本项目正式授权委托人,如不是正式授权委托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拒绝接受,同时将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进行县网通报,响水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可以拒绝其参与投标。)
10.2、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10.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10.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0.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故意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直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
10.6、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拓建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响政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于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单独支出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须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对于刻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中标人将限制其参与响水县政府国有资金项目招标。
招标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地址:响水县灌江路清华园南门东侧
联系人:张峰联系人:周晶晶
电话:0515-86789009 电 话:0515-89696599
日期:202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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