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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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0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
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荔府会纪(2019)76号,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现对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2020-440103-48-01-093254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1805018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92878229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四、项目概况:广钢新城求实一横路、银沙路、规划十八路等路面施工红线范围内超出原招标工程土方工程量。其中挖方为52089.61m³,回填方为5479.86m³,外运土方46609.75m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广钢新城若干规划路位新增土石方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1)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及淤泥外运、地表水、地下水及积水排除、排污等;
(2)场地清理、排水沟施工、边坡防护;
(3)负责本项目施工相关的配套措施;
(4)配合办理工程施工阶段所需的各项手续;
(5)负责办理本工程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及相关配合工作等。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740191.24元。
六、资金社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23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3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小型项目负责人或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土石方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业绩金额310万元或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金额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2)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180501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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