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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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决定对磁共振成像系统、办公桌椅等报废物资回收处置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磁共振成像系统、办公桌椅等报废物资回收处置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J-T-2020067
1.3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本项目以“公开谈判”方式进行,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以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有效报价,资格审核合格且关键的商务、服务条款全部满足的有效投标人中,最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采购基准金额:本项目为报废物资回收项目,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关于磁共振成像系统、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等8件报废医用设备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73,500.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报废物资报价以勘察现场实物为准,详见采购文件及现场实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项目;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拒绝有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到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资质初级审核
4.1.1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分至16:00,法定假日双休日除外);
4.1.2审核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胡同556号(原长春市公安局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机关办公楼3楼306室;
4.1.3审核内容:
对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项目的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4.1.4审核方式: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按时到4.1.2中所述地点现场进行资质初级审核,过期不候,本款所述审核材料、印章未齐者不予办理;
4.2获取文件
资质初级审核通过后即取得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投标人代表按要求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待采购文件核准后发放至投标人代表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中所填写有效邮箱,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质初级审核者不予登记及发放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事项及开标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按规定时间递交;
5.2开标日期:待我方以电话形式提前通知,如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我方会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办名义发送通知信息到所留电子邮箱,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5.3现场勘查日期:待我方以电话形式统一提前通知,,如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我方会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办名义发送通知信息到所留电子邮箱,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5.4开标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胡同556号(原长春市公安局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机关办公楼4楼406会议室;地址如有变动,我方会电话提前通知各有效投标人。
5.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或者电子投标文件,而是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7703
八、注意事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8.1按照目前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到现场参加资质初级审核及参加现场开标,并做到不聚集,不喧哗;
8.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文件中要求外,须额外准备一份原件并凭此进入现场,法定代表人不需此项)参加现场开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招投标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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