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2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T2021-WZ-C-001;
2.项目名称: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5.时限要求: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初稿),并通过专家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机构改革之后,吴中区全力构建应急能力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全面、系统、科学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需求目标,设计和考虑“十四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及综合防灾减灾重要工作内容,部署具体重点落地工程,以及需要做好保障措施等。对指导吴中区未来5年贯彻上位部署要求、健康发展应急管理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要结合吴中区中长期高质量发展并聚焦“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研究,以全面有效提升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为核心,部署推进全区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要求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编制,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强化科学论证,完善规划编制方法,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全面评估“十三五”工作内容,认真查找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弱项、短板、重点问题;系统分析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在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方面的政策要求以及吴中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目标导向,把握重点问题,紧密结合吴中区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未来五年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要达到的目标;强化规划衔接,与江苏省、苏州市规划有效衔接,体现规划的延续性、时代性、创新性,建立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应急管理规划体系;突出项目支撑,围绕提升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科学谋划工程项目,量力而行。
(三)规划编制内容
要求编制吴中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吴中区“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四)规划编制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和规划初稿编制、意见征求,符合项目评审条件的报告,经专家评审后定稿。后期,乙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进行衔接修订,至发布实施,此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五)成果交付要求
(1)本规划的编制及相关附件材料分别提供终稿版一式贰份;
(2)规划编制终稿电子版两份(一份完整资料中须包括所有要求提交文件的word格式1套和PDF格式1套)。
(六)其他服务要求
6.1 研究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要求具有项目相关专业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领衔,负责推进本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及时有效处理项目开展出现的异常状况。
(2)研究团队成员
研究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研究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5人,要求具有项目相关专业领域、丰富经验的团队骨干人员,配备多学科、多专业各类人员共同构成,研究团队成员充足、专业能力突出,配置合理;能有力支撑本项目规划工作,保障研究成果质量。
6.2服务要求
(1)要求熟悉掌握应急管理部、江苏省、苏州市及吴中区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与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等政策文件,以及“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部署,保证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符合江苏省、苏州市及吴中区的“十四五”总体规划布局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
(2)要求广泛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6.3知识产权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接受该预案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6.4实施地点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委托编制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必要时可联合办公。
6.5验收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完成项目的验收和交付,并提交本项目部分的原始资源格式文件、项目文档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北京时间)
售价:零元。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一)申领CA
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步骤操作,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行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现场递交文件
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1246275296、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13:30(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1年2月1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4.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楼
联系方式:0512-65837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方式:0512-6270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海舟、栾佳
电 话:0512-62700513,18796126345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