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永福片道路项目设计
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永福片道路项目设计已由清发改【2016】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中晟创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盈创筑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园永福片道路项目设计;设计费为53.3615万元
2.3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1月22日09时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直接在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1 月 22 日 至 1 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 放弃中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1月27日 17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附承诺文件格式。
7、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87598638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彩之龙8楼
联系人:蓝女士电话:15259860283
行政监督部门: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