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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伦教翁v中学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伦教翁v中学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15
详细内容:
星级评定:

伦教翁祐中学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伦教翁祐中学扩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合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

伦教翁祐中学扩建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翁祐中学,建设内容包括:学生宿舍A栋建筑工程、建设宿舍B栋(含饭堂)建筑工程、学生宿舍C栋建筑工程、综合楼建筑工程、学生宿舍A栋安装工程、建设宿舍B栋(含饭堂)安装工程、学生宿舍C栋安装工程、综合楼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23891.87平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9174.2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645.40万元。

2.3服务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其中项目前期准备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勘测工期和设计工期共70天(本项目的可研、勘测、设计工期较为紧迫,投标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相关费用及风险。),施工工期约1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节点见合同要求,详见专项合同约定。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招标内容:伦教翁祐中学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设计变更)、施工监理、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工作。

2.4.1.1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测、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并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满足规范深度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还需对上述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规划报建及验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的深化和设计变更、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1.2工程监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1.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负责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预算(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竣工图结算的编审,并出具报告资料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与各承建商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出具对数报告;配合和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造价洽谈会议;咨询服务过程中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做好审计工作等;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进度款审核、签证、争议、索赔与反索赔、工程造价纠纷、现场服务、配合报批报审的造价相关(编制或预审)服务、后续服务等一切与造价相关的服务内容;造价文件的编制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的造价编制有关规定及招标人的管理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开展,如未实施服务内容的费用不予以支付。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711054.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80%=3768843.20元

2.5承包方式: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费、工程监理费、施工全过程造价费按固定折率包干;勘测费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应符合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争创佛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项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监理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4.2.1条第(1)项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或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相应专业类别)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包括监理类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本工程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列入黑名单及未被系统锁定。(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件,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监理类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监理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造价咨询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注:投标人的上述4.3.1项及4.3.2项规定的诚信管理登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须另提供职称评定表或以毕业证专业为准)。职称证书应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其中高级或以上职称应是由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证书上应具有加盖人社部门印章或能提供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查询路径,则予以认可。如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符合如下要求,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①中级职称的,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件。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处于处罚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9:30。

7.1.2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10.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编:528308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7-236278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南区)3号楼1301之一、1302-1303、1308-1310单元

邮编:528300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757-22317163

传真:0757-22317173

电子邮件:sdred@qq.com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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