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基于BIM应用的智慧项目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上海市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基于BIM应用的智慧项目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1-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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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小中大]本页[我要纠错]
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基于BIM应用的智慧项目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9﹞25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基于BIM应用的智慧项目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标段划分
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基于BIM应用的智慧项目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G2020JT002,招标范围为: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其中信息化系统开发主要为信息化系统软件开发及监控中心建设;服务主要为BIM仿真、建模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②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书日期为准)具有1项信息化开发服务项目业绩。
3.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3)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书日期为准)具有1项信息化开发服务项目业绩。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代表进行网上电子招投标操作。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首次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bt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uri=/customframe4bid/login_TP,网址下同)的潜在投标人应先行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然后办理入库手续。CA数字证书及入库的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btggzyjy.cn/,网址下同)“交易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企业主体库入库流程及所需资料”。之后投标人需到交易中心三楼“预留窗口”或者到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http://110.16.70.82:8086/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自行激活绑定CA数字证书。入库手续投标人需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办理,具体登录流程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建设工程”。投标人如若还不清楚办理方法可依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btggzyjy.cn/)“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的《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4.2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1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3技术咨询
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致电软件公司0472-6862119或4009980000。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5.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1日9时30分。
6.3.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BT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BTTF)上传至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3.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均为.nBTTF)、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6.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网站上发布: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电话:0472-5999068
邮编:01406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施工总承包单位
联合体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邮编:014030
电话:0472-5358032
传真:0472-5358032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15771358519
传真:0471-3689254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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