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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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一、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如下:
序号
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
澄清解答
1
原招标文件内容:
疑问:①项目特征描述里制冷量150Kw,制热量155Kw,此参数只有麦克维尔品牌满足,请问是否调整。
②其中热泵机组原来为260KW三台,现调整为5台150KW,同时因150KW市场上属于小众规格,无法保证三家满足,同时格力、美的、海尔均无此规格,建议调整成六台130KW更合理。
经咨询设计单位,修改为:
2
原招标文件内容:
①供应商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例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业绩部分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影印件,若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协议书)中无法体现所投产品品牌或建筑面积的,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②供应商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第一例不得分,从第二例开始计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影印件,若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协议书)中无法体现所投产品品牌或建筑面积的,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疑问:①此项要求是否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若要求一致,很多合同均未注明品牌,此项要求与履行此项目的投标人实力并无关系,具有严重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调整。
②业绩要求数量过多,本项目为暖通工程,非建筑工程,此项要求明显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适当调整业绩数量,否则可能导致众多单位无兴趣参与致使不足三家。
③请问业主合同中需体现的所投产品品牌是否需与同本次投标品牌一致?
④上面要求体现所投产品品牌,请问合同中设备清单显示品牌设备型号(不同品牌设备型号不同),但未注明品牌是否可以?同时合同中很少会体现品牌,请问此项要求是否要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由于项目实际可能要求部分区域做空调,供应商拿出只有100万合同金额,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是否得分?此项要求是否要调整?
⑤为了充分体现供应商的实力,建议修改为近三年,即“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①供应所提供的业绩中的产品品牌无需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一致,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中无需体现产品品牌;
②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为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的新风系统或中央空调业绩的,其业绩合同金额不做要求;
③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影印件,若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协议书)中无法体现所投产品品牌或建筑面积的,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均修改为:“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影印件,若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协议书)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
原招标文件内容: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I级(或以上)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II级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Ⅲ级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资质证书影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疑问:①此次招标的设备全部为中央空调设备包含末端、主机、多联机,为高自动化集成空调设备,且每个品牌的设备产品特性均不一样、各品牌设备零部件均不具备互通性,售后服务若被制造商发现非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商维修过,制造商均不再提供后续产品质保服务,投标人主要为经销商的项目授权经销商,均非制造商的授权售后服务商,故本项目中的产品设备的售后工作实际均为制造商完成,并非投标人完成,投标人仅承担质保的责任或非设备类的实际维修保养的工作,建议调整为:供应商所投品牌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②《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评审认证,此项并无实际意义,中央空调在质保期内/外均为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非供应商,市场上供应商均不是品牌的售后网点,利用没有价值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故建议调整成所投品牌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更为合适。
由于制造商与本项目无合同关系,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对于本项目无意义,按招标文件执行。
4
原招标文件内容:
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获得过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获得过有效的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3分;
疑问:①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获得过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为格力品牌一家独有,其他品牌均为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因格力品牌家用空调与中央空调是同一家制造商出厂,其他品牌如海尔、美的均为两家不同制造商,此项只有格力品牌一家满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②据了解,主流空调制造商都只具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条款明显是为某品牌设置,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违反招标投标法公平公正原则,建议修改为“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获得过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③此项证书要求获得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只有格力品牌制造商一家有,其余均为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可能导致其它品牌丢分后不参与投标,建议调整。
④制造商中能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只有格力和海尔两家,因为只有这两家空调制造商为国企,不满足三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调整为“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按招标文件执行。
5
原招标文件内容:
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获得过有效的国务院或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本子项最高得3分。
疑问:①此项技术要求指向唯一一家格力品牌,只有格力品牌得分。具有非常明显的排他性,建议调整或取消。
②科学技术奖目前市场上获得此奖项的产品为分体空调等,并非是此次所招标的产品,并无实际意义,能得分的也只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格力品牌中央空调与家用空调是同一家制造商出厂,其他品牌如海尔、美的中央空调与分体空调为两家制造商出厂,且市场上无第四家企业再有此奖,故此项建议取消或调整,否则可能导致只有格力一家参与。
③我司经过了解确认,此项证书格力和美的品牌家用空调有此证书,海尔品牌为洗衣机有此证书,但制造商满足的只有格力一家,因制造商格力家用空调与中央空调为一家企业,美的与海尔为两家企业,此项评分标准还导致合资品牌均无法满足,建议取消。
本条评分标准删除。
6
原招标文件内容:
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在免费质保期(三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疑问:建议修改为供应商承诺所投主要产品在免费质保期为二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的得1.5分更合理。
按招标文件执行。
7
原招标文件内容: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暖通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同一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暖通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两个证书的,仅按最高得分计算。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书面材料影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疑问:①暖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隶属于机电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具有机电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是否可以?
②此项具有机电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是否可以(机电包含暖通)?
③机电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包含暖通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此项具有机电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是否可以得分?
④请问暖通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是机电高级(或以上)工程师一类,机电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是否得分?
机电专业是广义名称,具有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不代表其对空调专业也了解,故机电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不予认可。
8
疑问:①项目未见空调品牌授权,请问是否需要唯一授权或厂家授权证书,无授权导致中标后产品供货可以无法保证,无唯一授权要求会导致同一品牌多家供货商参与,是否会导致废标。
②招标文件里未见空调品牌唯一授权要求,建议增加。
本项目无需提供空调品牌唯一授权。
9
疑问:依据招标图纸设计要求:“消控室、电梯机房采用分体空调,弱电机房采用机房专用精密空调”,请问分体空调及机房专用精密空调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
疑问:依据招标图纸说明中抗震设计要求:“机电管线系统因进行抗震加固”,请问空调风、水系统的抗震支吊架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1
疑问:根据招标文件清单中热泵机组、风机、多联机室外机、卧式空调机组等特征描述未提到设备基础,清单上只有水泵的特征描述提到设备基础,请问热泵机组、风机、多联机室外机、卧式空调机组等设备基础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
疑问:请问空调机组/水泵/冷却塔/风机/室内机等设备的控制柜(控制面板)、以及空调机组/水泵/冷却塔/风机/室内机等设备至控制柜(控制面板)之间的电线电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3
疑问:招标文件中地下车库清单未含空调主机、水泵等制冷机房设备,请问制冷机房中主机等设备及空调水管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若不在,请明确具体界限。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4
疑问:请问招标图纸以哪个文件夹哪个版本图纸为准?
以本澄清通知“附件: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一期暖通施工图纸”为准。
15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为:
二、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一期暖通施工图纸
采购人: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潜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附件: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图纸).rar
附件:安徽省潜山市立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及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docx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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