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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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17:3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11-74-03-107237)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必要资料,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11-74-03-107237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邱工联系电话:020-83526730、8352729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梁工联系电话:020-37861031、3786074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管电话:020-862104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道白云区白云新城AB2906021地块内
四、项目概况: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位于白云新城AB2906021地块,距离地铁萧岗站约300米,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项目基坑面积约7671.2平方米,周长约336.78米,基坑长边约95米,短边约91米,开挖深度约14.45米,土方开挖量约12万方。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0,拟采用"排桩+锚杆"的支护方案(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和规模: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施工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止水及降(排)水、场地排水和现场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2.1.1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各道工序的施工,成桩后对空桩进行回填密实,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渣土等外运,开展基坑监测工作;对腰梁、支撑梁等底部进行平整夯实,采用混凝土找平;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边坡及桩间的挂网喷护工作,确保喷护面的厚度与平整度。
2.1.2桩基础工程
各种桩型的工程桩施工,施工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排除,对溶洞进行回填粘土、片石及反复修孔、成孔,成桩后对空桩进行回填密实,开挖后截桩头,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渣土等外运。
2.1.3溶洞处理
采用注浆或灌注砂浆、混凝土等方法对溶洞进行预填充处理。
2.1.4土石方工程
负责场地红线范围内底板垫层底以上30cm以上部分土石方。包括土石方开挖,桩间土开挖,旧基础、管道等地下构筑物拆除、破碎、可回收材料回收等;根据现场安全、进度要求,基坑开挖所需的必要措施,如铺设基坑内临时开挖道路等;采取相应的降水措施、完善基坑的排水系统(包括基坑上、下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和潜水泵等抽排水设施施工),做好地表水截排引流、地下水降排、基坑及场内积水排除、排污等;土石方(含地下构筑物)场内外运输,办理余泥排放证和开挖土方及外运的其他相关手续。
2.1.5在基坑及土方工程的施工过程需自行对本项目基坑周边构筑物的位移、沉降、水位、轴力等进行监测(不少于规范要求的频次),并对基坑监测点进行保护。
2.1.6负责本项目施工相关的配套设施修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布置、基坑周边(包括坡顶)硬化、出泥口(包括坡道)硬化、施工临设场地硬化、洗车槽及临时施工道路硬化、施工场地排水、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本工程所需临时设施搭设、安全文明措施等;对施工场内及场外道路保洁,采取喷雾系统防止工地扬尘,做好“六个百分百”。
2.1.7地下障碍物清除
与政府所有有关部门协调红线内正在使用和已弃用的管网设施。确保场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管网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进行废弃或更改路线。对于施工场地内有废弃的市政设施需要承包人拆除,要求承包人对现场需要拆除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勘察,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拆除、封堵及场内外运输、处理费用。拆除工程包括向政府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拆除工程及拆除后的清理、外运等工作。
2.1.8配合服务:负责在基坑工程施工期间对发包人另外发包的工程进行协调、管理,负责在基坑工程施工期内向发包人另外招标发包的总承包单位(后续进场)移交场地、设施,并配合施工、提供相关资料、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等。
(1)配合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临时道路占用手续,排污、余泥排放证等开挖土方及外运的相关证照或手续。各项手续完善后,及时组织人员及材料设备进场,按要求组织现场工程启动会。
(2)配合完成材料检测,包括按政府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材料进场检验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等。
(3)基坑相关检测及工程桩检测工作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埋设声波检测管、制作桩帽、处理检测平台使其满足检测要求、进场临时道路铺填等工作。
(4)基坑监测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基坑支护第三方观测点的埋设和保护工作,配合第三方监测工作的开展。
(5)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保证工程的顺利安全施工。
(6)负责为本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施工场地内发包人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
2.1.9智慧化工地
(1)按实名制工地要求设置智能门禁,采用人脸识别系统。
(2)安装工地噪声、扬尘监测系统。
(3)在工地围墙、基坑围挡等位置安装自动喷淋防扬尘系统。
(4)工地大门内设置智能洗车系统。
(5)安装视屏监控及广播系统,设置专用的多媒体监控室,监控室内配备监控大屏,对工地实施全方位视频监控。
2.3最高投标限价:47,529,011.30元。本次招标设置4项单价限价项目,具体内容和金额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六、资金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8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8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
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6669762
联系人:李工
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网址:/)和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dtsjy.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及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3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11-74-03-107237).pdf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pdf
设计研发大楼招标委托代理服务合同.pdf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01126(挂网).doc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1126(挂网,合同、图纸和清单另册).doc
_20201126172041.GZZF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招标设计图.rar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1126(挂网,合同、图纸和清单另册).pdf
招标人声明.pdf
勘察资料.zip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所需图纸证明.pdf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rar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01126(挂网).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20201126.pdf
《设计研发中心地下实验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施工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11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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