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比干公园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比干公园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比干公园内及周围。
(3)建设内容:比干公园内景观提升和公园外道路改造。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具备市政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3-909:00至2021-3-29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3-29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在线上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后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CA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http://www.hbidding.com/(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780-999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说明:(1)投标人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在线上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
特别: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强县大营镇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281号
邮编:053100
邮编:053000
联系人:赵志国
联系人:谢昊天
电话:0318-8329219
电话:0318-222233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