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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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疾控中心专用仪器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控中心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C20201100264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52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001包:石墨消解仪:89,000.00元
002包:放射卫生项目购置设备:331,000.00元
003包:食品环境现场仪器:105,000.00元
采购需求: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石墨消解仪: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002包:放射卫生项目购置设备: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003包:食品环境现场仪器: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领取,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360295967@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万达厚金街小龙坎前行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0415-386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305
联系方式:024-22895960
邮箱地址:1360295967@qq.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201052504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楠
电话:024-22895960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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