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城海丝知识中心人行天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知识城海丝知识中心人行天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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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投批〔2020〕27号批准,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决定对知识城海丝知识中心人行天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海丝知识中心人行天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21190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7598580转805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81336
三、建设地点: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九龙大道(知识城海丝知识中心)人行天桥一座,东西走向,主桥采用钢结构梁拱组合体系,全长144.5米,桥面为变宽4-6米,最大单跨跨度55米,包括桥梁、照明、绿化、排水、交通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工期:暂定120日历天。
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知识城海丝知识中心人行天桥施工图的设计以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1.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修订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11.80万元(含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38.50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73.30万元)。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财政局资金。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登记、开标时间及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1月5日0时0分至2021年1月28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备标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开始时间:2021年1月28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10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10时3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1)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及在本单位有效的近三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补缴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3.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为无效标。
注:①资格审查时,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或由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②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③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2.投标登记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一、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若投标人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信息的,在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及支付预付款的依据,两者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付款条款及结算条款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
3.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为承接设计任务方)需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后,由建设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与中标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建安费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双方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送财政局评审概算建安费。经区财政局局审定概算建安费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调整及结算原则为:经区财政局局审定的本项目概算建安费执行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后作为本工程建安工程费调整合同价,其中:(1)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1-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格÷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0%;(2)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区财政局局审定的概算建安费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1-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结算时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3)措施项目费均执行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以区财政局局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对应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为基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外)包干,施工围蔽按区财局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对应部分清单综合单价×(1-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4)其他项目费以区财政局局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的相应项目费率执行;(5)税金按国家规定费率计算。
4.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为承接设计任务方)编制工程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5.设计方案补偿: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企业信息登记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9078;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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