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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海关缉私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变更说明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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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大连海关缉私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变更说明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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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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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本项目于2022年06月30日在发布了项目编号:JHCG2022-0620的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原采购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磋商当日(2022年07月12日北京时间09:00至09:30),到磋商地点当面递交。 2.二次报价:本项目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现变更为: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磋商日(2022年07月12日北京时间09:30)前,递交至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若采用邮寄方式: 1)邮寄前须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备案,便于后续包裹签收。 2)供应商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 3)邮寄包裹签收:邮寄包裹的签收时间视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建议各供应商提前邮寄,以确保包裹在规定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邮寄包裹显示签收后,供应商务必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核实包裹签收情况,以免包裹丢失等事件发生。 (2)若采用现场送达: 供应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核实文件密封情况后签收。 2.磋商及最后报价: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远程磋商及最后报价,供应商须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磋商当日供应商自接到招标代理通知后逐家进入“腾讯会议”磋商房间(房间编码于磋商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表”提供的邮箱)进行磋商会议;最后报价于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于统一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并签署的最后报价单扫描件回传至招标代理邮箱(电子邮箱:dljinhua@),磋商小组于同一时间开启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并通过“腾讯会议”分别与各供应商确认各自最后报价单信息。 三、其他内容不变。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60号 联系方式:0411-879540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0411-88156193 传真:0411-88156193(自动) 电子邮箱:dljinhua@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721101018280005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孟欣 电话:0411-8815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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