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伊滨区咸宁寨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伊滨区咸宁寨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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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滨区咸宁寨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政采磋商(2021)0007号
2、项目名称:伊滨区咸宁寨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71433.23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伊滨区咸宁寨公园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3732433.23
3732433.23
2
2
伊滨区咸宁寨公园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39000.00
39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北侧,涉及的游园地块有1块。在游园内修建格构式挡墙、石砌挡土墙、截水沟、台阶、树坑坐凳及树池座椅、自然石堆砌花池、景墙、重檐八角亭、标志牌、地面园路及广场、配套的绿化、绿化给水及排水、太阳能路灯及成品坐凳、成品垃圾箱。本次采购范围为:
第1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2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养护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第1标段:30日历天
第2标段:自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养护期满,开工日期按采购人通知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园林类相关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个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第2标段: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个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2月02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2月02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66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8号楼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18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18080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767559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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