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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本级中心曾都区何店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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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随州市本级中心曾都区何店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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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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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何店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曾都区何店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HBSU-202210FJ-01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U-202210FJ-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何店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审批【2021】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
建设规模: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一栋,地上三层,高度13.3米,框架结构。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一栋,地上三层,高度13.3米,框架结构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③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⑦如有异议或投诉,授权委托人和联系人必须是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六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证明资料),否则不予受理,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恶意投诉的将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沿河大道58号
地址:
随州市滨湖湾4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魏婷
联系人:
张俊
电话:
0722-3063066
电话:
0722-33032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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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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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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