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21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0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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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hazfcgw 【关闭窗口】
受淮安市清江浦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2021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2021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zx.huaian.gov.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清江浦区县道年度日常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QJPZC-磋商-2020047
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
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
4、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料)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淮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如存在以上情形将被拒绝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拟选派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条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供应商提供下列承诺书;
1)我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对县道每周巡查至少2次以上,每天对养护路段进行日常养护操作处理,并做好巡查台账,确保在养护路段各部分经常保持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对重大病害和特殊情况除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外,及时向报告巡查情况。所报情况和所建台账不得弄虚作假,接受甲方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存在巡查不到位,日常巡查台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每次罚款1000元;
2)若我单位有幸中标:我单位承诺于下季度开始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季度巡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汇总报表,如延误按每延迟一天扣除500计算。
3)若我单位有幸中标:我单位接受甲方参照《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对我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并按考核标准执行。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14点00分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响应文件一份。】
(三)磋商地点:
电子磋商: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15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由于各地区间对于信用评定的标准不一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管理的通知》(淮信用办[2017]21号)文件要求,上述“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经淮安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备案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查询网址:http://hacx.huaian.gov.cn/fwjg/list.html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镭
(2)联系电话:83969737
(3)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前进西路26号
(4)邮编:223002
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周大从 电话:0517-83643002
(2)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邮编:223002
(4)传真:0517-83643002
九、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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