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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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技术研究分公司2025年安全工器具及防洪防汛物资框架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BJDF-2025-22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技术研究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技术研究分公司2025年安全工器具及防洪防汛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技术研究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其释义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技术研究分公司2025年安全工器具及防洪防汛物资框架采购
2.2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附件物资明细表(采购公告附表)
2.3框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
2.3.3限中原则:本项目不涉及。
2.3.4框架入围家数:1家,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需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7 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涉电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企业名单中;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3.9供应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3.10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至少1项同类供货业绩(注:业绩以合同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踊跃参加报名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通用资格及专用资格的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起至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 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4月27日~2025年05月14日上午0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上午09:00~10:00
注:投标供应商需通过此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价格文件解密”,查看最终经济标截标时间,并进行经济标解密操作。
七、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八、采购费用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采购文件。
2、场所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研究分公司
联系人:刘昱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
联系人:史磊、张维源
电话:17647420679
邮箱:dfzbtl@163.com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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