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YZC-2021001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预算金额:30万元,最高限价29.6万元
购需求:沈高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日排放量2500吨,项目紧邻徐舍河,尾水排入徐舍河后进入河横村生产河,然后与东姜溱河十字相交。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j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编制费用300元。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本项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0.00)。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230188000185092
开户行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本票、汇票须真实有效,票面金额须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并能够保证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按照程序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州市姜堰沈高镇腾飞路西
联系方式:联系人刁先生13952676581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先生0523-88262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52650869
日期:2021年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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