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9 |
|
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LNZB02-ZBW2022-037-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18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9日08时30分到2022年10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以邮件形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辽宁烟草卷烟营销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包含:①依托辽宁烟草云平台,实施行业数字中台省级基线版部署,并基于行业数字中台省级基线版完成省级营销子系统行业“8+8”推广标准版的实施部署。②结合辽宁本地特色业务需求,对行业推广标准版进行个性化开发及适配改造。③结合辽宁烟草多年营销系统建设情况,实现数据资产的延续性,依照省级营销子系统数据模式进行历史数据的适配和迁移。④根据辽宁烟草现有营销业务系统的接口情况,结合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完成相关外围系统的集成对接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行业系统集成、与省内(省级、市级)系统集成以及与外部系统集成等相关集成工作。包括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实施、测试、试运行、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保修期内的维修以及部分业务功能的迭代优化。
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从合同生效起至项目终验合格)。
4、质量保证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7000元。
6、发售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与投标人直接签定的劳动合同,且从投标人报名之日前1年算起);
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仔细核对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标书款请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8、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将:“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甲方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024-312101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炫达
电话:024-23386278
2022年9月29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