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雁财采计2020-01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国债资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
二、澄清内容:
澄清事项:第5包、第6包采购文件
本项目第5包、第6包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 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及要求均不变。本次澄清内容不涉及实质性条款变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
(3)联系人:易青松
(4)电话:18674754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3)联系人:张建怀
(4)邮 编:421001
(5)电 话:0734-8439857
3、监督管理部门:
(1)名 称:衡阳市雁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联系人:陈主任
(3)电话:0734-8157866
4、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张建怀
(2)电话:0734-84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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