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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省直“四大家”及直属办公楼消防维修保养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省直“四大家”及直属办公楼消防维修保养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2-06-27
详细内容:
省直“四大家”及直属办公楼消防维修保养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LDL20220531003JCXM1。

2.项目名称:省直“四大家”及直属办公楼消防维修保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9万元。

5.采购需求: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系统、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消防供水及消火栓系统(含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室外接合器)、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含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防供电系统(含备用发电机及EPS电源)、移动灭火系统(灭火器)、其他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竞磋项目需求)。

6.服务地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团结大厦等办公楼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及拟派出的从业人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供应商单位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供应商派出3名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中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及以上资格的维保人员,并按采购人要求常驻采购人处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消防设施维保技术队伍长期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常驻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确认参加竞磋会议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请各供应商由吉林省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5.有序复工复产期间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事项: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遵守长春市疫情防控和省政务大厅及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确定参与现场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非确诊、密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等各类未解除隔离人员;

(2)非本人或同住人员核酸单检初筛阳性未明确诊断、混检阳性未明确诊断、抗原检测阳性未明确诊断人员;

(3)未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

(4)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不超过48小时;

注:以上条件根据省政府及长春市最新防疫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6.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应全程佩戴N95口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执勤人员对所有进入专区的人员、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杀,扫描每位进场人员的“吉祥码”并同步进行测温。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维修处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联系人:许净文

联系方式:0431-8890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石钰

联系方式:0431-81672010、817278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钰

电话:0431-81672010、81727844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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