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机构供应商询比采购框架协议 | 项目编号 | 2022-LQJT-FW-055 |
| 招采方式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2-10-13 15: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0-20 15:00:00 |
| 开标时间 | 2022-11-04 15: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机构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框架协议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机构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 24 个月
1.5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 (1) 种定价方式:
(1)入围供应商数量: 5 家,合格供应商不足 5 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比。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供货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询比、竞价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适用于二阶段定价)。
(2)入围供应商数量: / 家,合格供应商不足 / 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供货数量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轮流选取或随机抽选的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适用于一阶段定价)。
采购范围: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质量监督巡查机构供应商对集团所属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工程实体和外观质量进行飞行检查。通过飞行检查,发现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工艺或者管理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缺陷、漏洞,提交监督巡查报告、检测报告,并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整改方案和改进措施,不断促进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巡查,内容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执行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情况;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制度落实情况。(2)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实体和外观质量检查。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等形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含有相应检测参数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1项路基工程实体检测或质量监督巡查服务项目业绩、至少完成过1项路面工程实体检测或质量监督巡查服务项目业绩、至少完成过1项桥梁工程实体检测或质量监督巡查服务项目业绩、至少完成过1项隧道工程实体检测或质量监督巡查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及检测(或巡查)报告为准,若同一合同中包含以上服务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均予以认定)。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family:宋体;">)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含①道路工程或同时含公路和材料专业;②桥梁隧道工程或同时含桥梁和隧道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业绩。
检测工程师2名,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含①道路工程或同时含公路和材料专业;②桥梁隧道工程或同时含桥梁和隧道专业)。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回避要求:二阶段竞价过程中,若中标人与质量监督巡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与竞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招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注: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style="font-weight:bold;">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初始推荐单位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为获取询比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询比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4)一般纳税人证明;
(5)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6)业绩要求相关证明资料;
(7)财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8)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书面承诺;
(9)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应使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交通物流集团一层102会议室。
注:如投标人所在属地发生疫情无法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的应及时与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联系,开评标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的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待疫情过后再行联系送达。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询比活动,询比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询比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 询比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