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复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1】07号
2、项目名称:吉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复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预算金额:60万元
5、最高限价:6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评标办法
1
吉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复查采购项目
详见第七章
1批
最低价评分法
注:1、本项目以单位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只调查不需要出具调查报告的300元/个;需出具调查报告的3000元/个。
2、签订合同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7、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提交成果通过验收并汇交之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期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竞谈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谈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符合《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赣市管办字【2018】04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同时具有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谈文件“谈判须知”。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现场单独提供一份核查,无法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其资格不符合。
另现场需要展示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2月4日0:00至2021年2月23日上午9:30分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竞谈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日)
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县城北万里大道山水豪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县城北万里大道山水豪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内容、补遗、变更和谈判文件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网络媒体上发布。凡领取谈判文件后,对本谈判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谈判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2、温馨: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线下项目报名---搜索“吉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复查采购项目”即可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吉水县文水大道58号
联系方式:13576871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D16栋
联系方式:0796-83311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970656545
疫情期间开标说明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出席开标会的省外人员还必须提供近七日内的本人核酸检测报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