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的资格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大于9名,招标人将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择优选择9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0年12月31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4时00分,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邯郸市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邯郸冀南新区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50号嘉华大厦
邮编:邮编:056000
联系人:姚利波联系人:张文雨
电话:0310-6299944电话:1893105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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