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小区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项目编号:JG2021-074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东博翔建设有限公司(成)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广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奥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东新大建设有限公司(成)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广东金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7
(主)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8
(主)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
(主)广东晟理工程有限公司(成)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通过
10
(主)广州市创博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1
(主)韶关市北江建筑工程公司(成)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12
(主)广州邦盛建设有限公司(成)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3
(主)广东中水建工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通过
14
(主)深圳展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15
(主)广东瑞建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16
(主)广东昌基建筑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020-3808525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
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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