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安徽省桐城京环燃油侧翻桶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桐城京环燃油侧翻桶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详细内容:
【����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CG(2022)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桐城京环燃油侧翻桶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名称

具体要求内容

1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局为准),甲方验收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

2、待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且采购方支付完首付款后,6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3、1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4、8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5、余款1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且供方完成质保责任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一次性付清。

注:1、以上均不计算利息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4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

5

备注

设备安装所有费用

现更正为:

序号

商务条款名称

具体要求内容

1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局为准),甲方验收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

2、待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且采购方支付完首付款后,6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3、1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4、18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5、余款1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且供方完成质保责任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一次性付清。

注:1、以上均不计算利息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4

车辆数量

总计10辆相同规格车辆

5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

6

备注

设备安装所有费用

更正日期:2022年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车辆参数表为单辆车辆参数表。

2、更正后的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桐城市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址:桐城市

联系方式:17755668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0556-6201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7755668307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