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广西旅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TADA3C2021001
三、采购内容:业务协同平台建设项目1项,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1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或由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明确委托权限]及身份证原件购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供应商需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在购买前发送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到邮箱,277681641@qq.com。)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小蓝 电话:0771-2023927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2、保证金交纳形式:供应商须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确保到账,否则磋商无效。
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0101012090615711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前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逾期不受理,没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因疫情影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与竞标。
八、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405室)截标,因疫情影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与竞标。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截标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具体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统一将收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607室),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竞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确保在竞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竞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磋商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607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杨桂云;0771-2023496。
(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有效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二)关于澄清、磋商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书”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即二次报价),要求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或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607。
项目负责人:杨桂云 电话:0771-2023496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网站https:// /、广西国泰网(www.gtzbzx.com.cn)。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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