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22〕8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 10602 万元 ,项目不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海秀西路9号海口海关海秀办公区 ; 2.2.项目建设规模:拟将原建筑室内功能分区按实验室业务要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8186.64m 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试运行,土建、工艺、装修、给排水、电气、自动 控制、暖通、供气、消防等改造工程等; 2.4.招标控制价:4687.189783万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60.755031万元,设备购置费1418.00万元,建安工程费:3208.43475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0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3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 EPC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 EPC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6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信用中国”网站(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年10月31日24时0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PDF或Word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8时30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 11月1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项目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08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5开标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联合体投标的需由牵头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其他有效的金融保函等 。 8.3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签订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海关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邮编:571726 电子邮箱:/ 电话: 0898-68516267、0898-68516845,传真: / 联系人(全称):孙女士、文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邮编:571726 电子邮箱: hnhxyzb@ 电话:0898-65328224 传真: 0898-65328214 联系人(全称):李女士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898-66525822、0898-66529833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6618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