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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子胥湖片区D-01、D-02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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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郧阳区中心十堰市郧阳区子胥湖片区D-01、D-02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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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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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子胥湖片区D-01、D-02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郧阳区子胥湖片区D-01、D-02地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HBYY-202206QG-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206QG-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子胥湖片区D-01、D-02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2】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红桥村、后店子村及牧场沟村。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481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676700平方米;新建城市次干道2.324公里;配套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电力、通讯、绿化等附属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规模内的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20328.06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类似业绩要求(满足以下1、2任意一项):1.施工业绩: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投资额 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场坪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带查询网址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2.设计业绩: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场坪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带查询网址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设计、施工各1家)。若联合体投标,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方的单位,且只接受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25日至2022年0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代理机构:
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6幢7层701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30号7栋3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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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旭亮
联系人:
曹伟
电话:
18372609995
电话:
131972816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账 号:
2022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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