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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光明路及建华街道路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强县光明路及建华街道路工程EPC项目已由武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强县光明路及建华街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计(202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武强县光明路及建华街道路工程EPC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09:00至2021-02-1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4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招标人: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武强县新开街19号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财贸大厦
联系人:刘伟联系人:付力美
电话:0318-3958033电话:1513087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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