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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漳河龙门桥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1GC2022QT7535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20929号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漳河龙门桥修缮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招标人:南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南陵县漳河龙门桥修缮工程,位于南陵县城北,横跨于南陵籍山镇北街漳河上,东西走向,桥长约 60 米,宽约 6 米,桥身高约 9.36米, 原来石板桥面,后改沥青铺装,桥面两侧条石砌筑栏杆,共 4 墩 5 孔, 中孔宽 10 米,高 4.73 米(由水面测量) 该工程主要包括:桥梁本体的桥面、栏杆、桥孔、拱券、撞券石、桥墩;还有河身泊岸、河道修理加固、清淤以及局部 环境整治等 。具体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合同估算价:7022302.15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内,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座石拱桥(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修缮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中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或通过省文物局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座石拱桥(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修缮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中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须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4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9:15。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10月14日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4.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时,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90132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账号:188748550371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