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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布心花园14栋401号招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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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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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LGJY2022167297)
根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化“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委托,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对布心花园14栋401号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翠湖社区布心路布心花园14栋401号;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85.9㎡。房产证情况:有;
3.出租用途:住宅;
4.租赁年限:合同年限5年;
5.免租期及装修期:无;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3607.8元/月(含税),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每个月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7.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招租人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
8.物业是否空置:否,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19年05月31日);
9.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10.物业交付日期:签订合同之日。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含个体工商户):
1、承租方为单个具有民事承担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中,承租方为企业的,须正常运营满3年(含)以上,且实缴资本达20万元(含)以上)(提供:(1)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2)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2、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
2、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报告)。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09月15日9:00至2022年09月21日18: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拟签订的合同,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递交资料。
2.有意愿报名的承租人,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获得竞投资格:
(1)意向承租人登录竞拍网站
意向承租人注册会员后,在竞拍网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个人报名加按本人指模)。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5)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6)①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②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7)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8)“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
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报告;
5)“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
(2)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集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竞价系统注册邮箱)或公众号(竞价系统绑定号)推送被授权的信息,收到被授权信息视为报名成功。
(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2022年09月19日18:00前将对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2年09月21日18: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0823.40元(壹万零捌佰贰拾叁元肆角)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LGJY2022167297交易保证金”);
2.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75467945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五、交易方式的确定及交易时间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通过公开竞价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交易时间为:2022年09月22日1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2日12时00分。(说明:请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开始前登陆系统并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交易时间内任一竞投方发起竞投,则开启竞投模式,意向承租人每次报价后300秒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六、竞投须知
竞投以该物业的第一个月的月租金整数值为标的,竞投成功后最高竞价数值为该物业计租后第一个月的实际租金,合同期内租金有递增的,按该项目溢价率对交易公告中的租金进行依次递增。(例:交易公告租金为第1年10000元/月,第2年12000元/月。那么竞价标的为10000,如果成交价为11000,那么溢价率为(11000-10000)/10000=10%,签订合同时租金为第1年11000元/月,第2年为12000×(1+10%)=13200元/月)。
1.意向承租人需在竞拍前充分了解竞拍系统,如不了解竞拍系统或者竞拍过程中出现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竞拍系统上工作人员;
此次竞投阶梯价为50.00元,竞投人按照竞投阶梯价的1、2、5、10、20、30倍加价。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8512123。
八、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执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成交人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成交人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招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②成交人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2)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3)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4)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0823.4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负责做好物业使用期间的公共环境卫生及区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相关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所需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6、租赁物业使用用途需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7、租赁物业经营范围及经营内容须符合物业出租用途要求;
8、本物业整体出租,必须由承租方自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物业转租、分租或由他人使用;
9、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承诺进场装修时须提供场地装修图纸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及项目物业公司审核,出租方可对承租方的装修图纸提出适当的修改意见,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修改;
10、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物业正式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11、招租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最后一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12、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3、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物业等单位的手续,及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装修手续。
5、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2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且是唯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安全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及日常经营过程中引发的事故,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7、承租方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相关损失及赔偿责任)。
8、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2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连带责任担保书》,若承租方为企业则签订主体的公司名称、法人须与上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的资料一致,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9、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0、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11、承租方的临时建筑、消防、环保、安监、等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报批,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同时,场地内供水、供电、场地平整和建设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在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出租方可以协调配合承租方完成以上工作。
12、该物业已纳入旧改范围,如需拆迁,则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迁,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十二、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建设路7号财政大楼318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512123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110室
联系人:郭工、林工联系电话:0755-28589118、0755-28589115
附件: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pdf
附件: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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